从据说河南出现拍照“隐身人”说起
12 01 2006年新年伊始,便遇怪事。河南《大河报》2006年1月6日刊登了一则由“首席记者
牛仲寒 通讯员刘广申”撰写的报道“男子拍身份证照无法显像 与人合影看不到
自己”,被广为转载。报道称:
舞钢市杨庄乡叶楼村村民叶相亭向记者反映,几天前,叶相亭去该乡派出所照
身份证相片。可当他坐在相机前时,怎么也显不出影像来。工作人员仔细检查了一
遍相机,发现相机正常,就重新给他拍照,可电脑中仍然显不出他的影像。工作人
员以为他身上可能装有什么东西影响了相机的正常拍照,就让他认真地检查了一遍。
随后工作人员就又让他坐在相机前,从多角度对他进行拍照,可还是一无所获。工
作人员找来别人和他合影,令人奇怪的是电脑中只有别人的影像,叶相亭的影像仍
显示不出来,只得作罢。据叶相亭讲,以前他照相时都正常。杨庄派出所的刘所长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所民警已碰到过两例类似事件,具体原因不明,盼望有
关专家能解决问题。
检索得知,《大河报》去年11月还报道过舞钢市杨庄乡叶楼村的一件怪事,
“一稀奇家猫个大性野 成社会义工爱捉野兔当点心”,也是牛仲寒、刘广申报道
的。不过猫捉野兔的奇怪程度显然远远比不上拍照“隐身”,然而奇怪的是记者
对两个报道的负责程度却倒了过来。猫吃野兔,记者(不知是哪一位)自称是在
“舞钢市杨庄乡叶楼村臧要伟家看到”的,总算除了耳闻还有目睹,但是对拍照
“隐身”怪事,却只有当事人的反映和派出所所长的说法,记者怎么就没有想到用
自己的相机去亲自验证一下?
科幻小说描写过“隐身人”,但是也只是让身体变透明让人见不到,并不能使
穿在身上的衣服也消失。国外有人在研究“隐身衣”,其原理是把身后的背景投射
到衣服上,产生身体消失的错觉,但是并不能让身体暴露的部分也消失。河南杨庄
乡村民发明能让身体和衣服同时隐身的创举,并且一下子就出现三个,其“创新”
精神足以傲视世界科幻、科技界。
何况,以前的“隐身人”、“隐身衣”,都是人眼也看不见的。而河南的“隐
身人”在人眼中却一切正常,只有在照相时才表现出来,这就更有创意了。人眼和
照相机的光学成像原理是一样的,人眼能看到的,相机也能拍照到,决不会说在拍
照时人身上的光线反射突然消失,而且还让身后的光线穿透而过。且不说相机没有
问题(因为还能照到别人和背景),即使相机有问题,也不会出现这样的怪事。
所以这种“拍照隐身”的怪事,在科学上和逻辑上都无法解释,只能算是“神
迹”、“鬼话”,就像以前迷信的人说的拍照拍不到影的是鬼,莫非河南杨庄乡在
闹鬼?
在科学发达之前,口口相传的“神迹”、“鬼话”特别多,相信的人也特别多。
当然也有不信邪的。18世纪英国有一位著名的哲学家休谟,告诉我们应该如此看待
这类传闻:
“没有任何证言足以确定一个神迹,除非该证言属于这样的情形,其虚假比
它力图确立的事实更为神奇。”
这是他在《人类理解力研究》一书中提出的一条原则,有时候被叫做休谟公理,
听上去很拗口,不过,通过举例,并不难理解。休谟举了一个例子,如果有人告诉
他看到一位死人复活,他会比较以下情形,看看哪一种可能比较大:这个人在骗人
或受了别人的蒙骗,还是死人真的复活了?除非前者虚假的可能性低于后者,否则
不应该接受他的证言。显然,这实际上是在比较正反两种可能性的大小,并拒绝可
能性小的那种。这并不是断然否定可能性小的神秘事件没有发生的可能,而是说,
在没有足够的证据时,我们不应该倾向于接受它。死人真正复活、自然规律不成立
的可能性,远远小于一个声称看到死人复活的证言是谎言,或证人受欺骗的可能性,
因此我们不应相信前者是的确发生过的。
同样,靠当事人、派出所所长的证言也不足以确定“拍照隐身”这个神迹。
“拍照隐身”是真实的、物理定律不成立的可能性,远远小于记者是在骗人或者被
骗,有意无意发布虚假报道的可能性。刘所长“盼望有关专家能解决问题”,而一
个有理性头脑的人首先应该问的是,这些问题是否的确存在?如果问题根本就是子
虚乌有,当然也犯不着去费心解释和解决。其他地方的记者,愿不愿意拿起相机去
河南杨庄乡跑一趟探个究竟?
2006.1.7.
(北京科技报2006.1.11.)
(XYS200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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